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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 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-02-271051人次
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
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


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,大连市通信管理局、各市通信管理办公室,联通辽宁省分公司、移动辽宁公司、电信辽宁分公司:

为促进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规模化发展,推进各地积极有序开展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,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,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,现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鼓励各地以县(市、区)、产业园区为单位开展先导区试点建设。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、依法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申报试点区域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保事故。

(二)参照《辽宁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(试行)》,整合园区产业生态融合发展资源,部署5G精品网络,打造“5G+工业互联网”典型应用场景,培育打造“双千兆”应用示范产业园区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(一)各市工信局(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区)会同本地通管局(通管办)和基础电信企业,共同推动县(市、区)、产业园区开展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工作。

(二)申报单位通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(http://lqt.gxt.ln.gov.cn)申报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项目,各市于3月20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。

(三)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进行评审,经公示后公布试点清单,试点期为2年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(一)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联系人:张诗蕾 联系电话:024-86913469

(二)省通信管理局

联系人:韩宁 联系电话:024-86581263

(三)线上平台客服

联系电话:024-83863060

客服QQ群:915330021

附件:1.辽宁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(试行)

2.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项目申报书

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辽宁省通信管理局

2024年2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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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421-25752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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