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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
来源:龙城科创网2022-04-25933人次

各县(市)区科技局:
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加快推进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,根据《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》、《辽宁省雏鹰、瞪羚、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(试行)》,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1.备案工作安排。今年省科技厅将组织两次备案工作,上半年、下半年各组织一次,上半年推荐工作截止到515日,下半年推荐工作截止到1030日,皆采取网上平台(http://218.60.151.64/framework/)申报模式,请各县(市)区科技局做好前期备案准备工作,425日后可登陆网上平台进行申报。

2.加大组织推荐力度。按照局领导工作要求,请各县(市)区科技局提前谋划、早做准备,加大组织推荐力度,将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重点放在首批推荐上,力争尽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。

3.开展培育工作。省科技厅将开展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系列培育活动,组织各地区围绕企业成长需求,开展人才交流、金融服务、科技资源等专项对接活动。届时,请各市科技局做好衔接和组织工作。

4.加强统计管理。指导本地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按时填报《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统计表》,企业通过网上在线填报平台,于每季度末20日前完成预计数据上报工作。未按时填报企业,将按《辽宁省雏鹰、瞪羚、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(试行)(辽科发〔20212),进行警示直至取消资格。

5.强化工作保障。各县(市)区科技局要建立完善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,引导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联盟、平台和人才等建设工作。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,加强市县联动,统筹推进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。

联系人: 张立波

联系电话: 262943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4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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